闽侯县:举办金桂古树挂牌保护活动
发布时间:2008-01-06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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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闽侯县举办金桂古树挂牌保护暨植纪念树活动 2008年元旦上午,中共闽侯县委、县政府在上街镇溪源宫村举办“金桂古树挂牌保护暨植纪念树活动”。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、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、副厅长张福寿、福州市
闽侯县举办金桂古树挂牌保护暨植纪念树活动 2008年元旦上午,中共闽侯县委、县政府在上街镇溪源宫村举办“金桂古树挂牌保护暨植纪念树活动”。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、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、副厅长张福寿、福州市政府副市长陈奇等领导为金桂古树“保护纪念碑”揭幕,并与溪源宫村民代表一起,在金桂古树旁植树纪念,共种植3株金桂大苗,寓意金桂多子多福、世代相传。陈奇副市长为陈旭院长颁发了《植树纪念证》。活动由闽侯县副县长林建善主持,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欧岩峰、市林业局局长陈信平、县法院院长申平等领导也参加了此次活动。 金桂为桂花之上品,在闽侯溪源宫村发现的这株金桂树龄300年,胸围186厘米,树高16米,冠幅18米,树型高大优美,花色金黄富贵,金秋时节花香四溢,国内罕见。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特别为此树赋诗《咏溪源宫金桂》。黄厅长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宣传,切实保护好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“绿色文物”和“珍贵遗产”,大力弘扬森林文化,建设生态文明,在全社会形成“爱绿、植绿、护绿、兴绿”的良好氛围。黄厅长指出,今天陈旭院长倡议开展的金桂古树挂牌保护暨植纪念树活动,为我们写下了一本充满希望的绿色教科书,留下了一份厚重的、永久的礼物:一是留下一份绿色的文化遗产,动员社会各界保护古树名木;二是留下一份绿色的爱心,爱环境、爱人类、爱子孙后代;三是留下一份可持续的巨大财富,广泛开展“大种名贵树、建设新农村”活动,既绿化美化家园,又拓宽致富门路。 |